"刑法妨害风化罪"是怎样的罪名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9/24 03:17:32

刑法妨害风化罪章
  第二百二十一条 (强奸准强奸罪)
  对於妇女以强暴、胁迫、药剂、催眠术或他法,至使不能抗拒而奸淫之者,为强奸罪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二条 (轮奸罪)
  二人以上犯前条第一项或第二项之罪,而共同轮奸者,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三条 (强奸杀人罪)
  犯强奸罪而故意杀被害人者,处死刑。
  第二百二十四条 (强制猥亵罪)
  对於男女以强暴、胁迫、药剂、催眠术或他法,至使不能抗拒而为猥亵之行为者,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五条 (乘机奸淫猥亵罪)
  对於妇女乘其心神丧失或其他相类之情形,不能抗拒,而奸淫之者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六条 (结果加重犯)
  犯罪第二百二十一条、第二百二十四条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,因而致被害人於死者,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伤者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至重伤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七条 (奸淫幼女罪、对未满十六岁男女为猥亵罪)
  奸淫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者,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对於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,为猥亵之行为者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八条 (利用权势奸淫罪)
  对於因亲属、监护、教养、救济、公务或业务关系服从自己监督之人,利用权势而奸淫或为猥亵之行为者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二十九条 (诈术奸淫罪)
  以诈术使妇女误信为自己配偶,而听从其奸淫者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 三十条 (血亲相奸罪)
  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和奸者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第二百三十一条 (引诱容留良家妇女奸淫或猥亵罪)
  意图营利,引诱或容留良家妇女,与他人奸淫者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并科五百元以下罚金。
  意图营利,使人为猥亵之行为者,亦同。
  第二百三十二条 (引诱服从监督之人或妻与他人奸淫罪)